第2章 顶罪 (第2/2页)
“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,”柴宁宁接话说:“我们对现场的足迹做过步态分析,发现作案人的步态相当别扭,重心落点也异于寻常情况,推测为鞋子不合脚导致的。
另外,我们通过静电膜采样法,提取了现场所有足迹,发现有一组,不论鞋长还是花纹样式、磨损程度,都与阮轩民被捕当天穿着的皮鞋一致,证明了他近期确实进入过现场。
但血足迹,虽然鞋长与阮轩民一致,但花纹样式却截然不同,磨损程度也并不对等,我又把阮轩民家里所有的鞋都去了过来一一对比,没有能与之对应的。
这就引申出两种可能,要么,先前大队同事得出的‘作案人一人’的判断错误,阮轩民为作案人之一,参与了凶杀;要么,阮轩民在凶手离开后进入其中,干了些收尾的工作,刻意留下了自己的痕迹,以此冒名顶罪。”
“噢?”荀牧问道:“你认为哪种可能性大些?”
“后者,”柴宁宁不假思索道:“通过现场痕迹判断,仅有一人在于死者搏斗,总不能另一名作案人始终在看戏吧?所以我认为,后者可能性相对大很多。”
“冒名顶替啊。”荀牧十指交叉:“而且,元凶长得不高,力量也不大,但偏偏那根棒棒特别大么。”
柴宁宁嘴角一抽,坐了回去。
凃仲鑫又说:“另外,我也给嫌疑人重新做过鉴定,没问题,嫌疑人确实完全丧失了性能力,外阴被彻底切除,并进行过尿道口再造术,他没可能侵犯死者的。”
“明白了。”荀牧颔首:“那么,接下来的侦查重点,就是盯好他及他家属名下各个金融账户、银行卡的余额及流水了,另外,他家里也仔细搜搜。
如果他是因经济原因而替他人顶罪的话,元凶肯定得付钱,要么转账,要么付现。倘若元凶选择赖账,阮轩民也不可能傻到继续给他顶罪。
毕竟承认冒名顶替的罪责,可比杀人、奸尸来的轻得多,只要他不蠢,应该知道该怎么选。”
松哥补充道:“另一方面,阮轩民的人际关系方面,也必须查清楚。
冒名顶罪,不一定是出于经济方面原因,也可能是出于情感,比如犯罪人是他直系亲属……”
“不会,”荀牧摇头:“他没儿子,就一个女儿,父亲在老家,不具备作案条件。至于兄弟……没可能替他兄弟顶罪的吧?除非他是兄控弟控。”
“也难说,”苏平接过话,一面翻调查报告,一面说:“他幺弟,比他小十三岁,今年二十八,未婚,光棍。
同时,阮轩民还是个传统且迂腐的男人,‘传宗接代’的观念很强,大队同事调查得知,他和弟弟关系也不错,倘若犯罪人是他幺弟,他考虑到自身情况,再考虑到他弟依旧是光棍,未必不会跳出来,替自己弟弟顶罪。”
顿了顿,他又皱起眉,说:“最大的问题是,他幺弟……也不在余桥,在魔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