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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五十四章 药铺、入秋

  第二百五十四章 药铺、入秋 (第2/2页)
  
  “快去睡觉吧。”
  
  轻轻拍了拍它们,陈凌就带着儿子进了洞天之中。
  
  这里不冷不热的,完全受他掌控,是很让人放心的。
  
  而这一来到洞天之后,他也有了惊讶的发现。
  
  他发现小家伙在这里竟然会变得非常安分,不哭也不闹,而且很快就会在他怀里入睡。
  
  “难道这臭小子变着法子折腾我,是想来洞天里?”陈凌突然惊愕的猜测道。
  
  随后想想,还真有可能。
  
  就耐着性子等了十分钟左右,又把小家伙从洞天抱了出去。
  
  没醒,依然睡得很安稳。
  
  陈凌一看乐了,“我明天再试试。”
  
  紧跟着,一夜安稳度过,儿子的乖巧让王素素惊讶不已。
  
  早上醒来的时候还在不住的念叨,丈夫啥时候本事这么大了,儿子这么难搞都能摆平了。
  
  不过很快呢,这个事就不再被她放在心上了。
  
  因为今天是热闹的一天,吃过饭后,村里就吵吵闹闹的来了许多人,连他们家都受到了影响。
  
  因为很多来的都是熟人嘛,秦秋梅和钟晓芸两个,韩闯一家子等等,梁红玉一家就更别提了,他们闲着没事,来得最快。
  
  不用多问,都是来看老鳖的。
  
  这就跟以前的“鳖王爷巡游”似的,只有鳖王爷出现,大家自发性的就会奔走相告,到鳖王爷出现的地方上香、祈福、参拜。
  
  各个乡镇的,村寨的,乃至县城的,凡是听到消息的,陆陆续续的都跑来陈王庄这里了。
  
  这才是老鳖出现的第二天,就把水库围了个水泄不通。
  
  第三天、第四天就别提了,那家伙连县城东边的、南边的,甚至临县的都开始往这边跑。
  
  热闹程度让陈凌看了都咂舌,心说这场面都跟潮州那边有一拼了。
  
  至于人越来越多,是不是把蒜头它们接回来呢,这个事他也想过,但想到水库中的不明生物,还是觉得先让它们在那边吧。
  
  反正这些人也不会伤害它们,只是当成神仙来参拜而已。
  
  也的确,这么大的老鳖,大部分人见了都会有敬畏之心。
  
  又在这样的传言和氛围之下,是没啥人去捕捞的。
  
  而且在老鳖不露头的时候,也没什么过激举动,祭拜一次后,还会再过来,都是期盼着能看到鳖王爷的真面目,非常虔诚。
  
  随着时间越久,鳖王爷的事迹越传越广,来这里的人也越来越多了。
  
  但是……
  
  这种熙熙攘攘,热闹无比的日子也没有持续多长时间,前后也不过半个月左右吧,就被连续的大暴雨给打断了。
  
  这是立秋前的暴雨,这场雨刚开始的时候相当大,相当吓人。
  
  夜里的雷声能把人从沉睡中惊醒,那雨落在瓦顶,彷佛就像有无数人用力的拿小石子在砸房瓦一样,噼里啪啦的,声音刺耳,让人担心这雨会不会把房瓦给打烂。
  
  但还好,暴雨只是持续了半个夜晚,后续只是一阵一阵的,雨量并不大。
  
  这种情况,让无数人对“鳖王爷”更加敬畏,都说是看那暴雨肯定是有鳖王爷镇着,没下起来,要不然,他们这儿肯定也和周围的省市一样,也会连着两年闹灾的。
  
  别说,信的人还真不少。
  
  而陈凌从最初的觉得好笑,以及心里一些暗戳戳的自得和颇有成就感的心思,到现在也麻木了。
  
  听了老丈人和丈母娘,还有小姨子兴致勃勃的讲着老鳖的事,甚至颇感无聊。
  
  人就是这样,对于眼里没有秘密的东西,很难保持长久的兴趣与新鲜感。
  
  毕竟是自己养出来的老鳖,他啥啥都知道,了解的也非常清楚。
  
  再过了最初那种暗戳戳的得意之后,真的还不如讲一个“狼赶猪”的故事,让他听着更觉得有吸引力呢。
  
  只是“狼赶猪”不是能经常遇到的。
  
  倒是公鸡大战,这几天经常上演。
  
  这天的雨刚停,难得又是个晴天。
  
  其实最近时晴时雨的,也说不准能晴多久。
  
  大清早的,陈凌起床后刚准备去厨房做饭,就听见果林之中鸡叫声不断。
  
  走到外面一看。
  
  两只大公鸡站在鸡舍上面炸着羽毛,扑棱着翅膀正激烈的战斗着。
  
  便提着铁锹过去,准备把它们驱赶开。
  
  公鸡好斗。
  
  鸡群当中的公鸡多了,如果不阉割的话,到了成年之后,就特别容易打架。
  
  狗会争头狗。
  
  鸡也要争鸡头。
  
  有句话叫宁做鸡头,不做凤尾,就是这个鸡头了。
  
  用好听点的话来讲,也就是公鸡们都想当上鸡群的首领,因此常常斗得头破血流,直到打得别的公鸡认输为止。
  
  这种情况,在乡下是十分常见的。
  
  如果不想让公鸡因为争斗而造成损失,就要挑出来几个体格较弱的公鸡,将其阉割掉。
  
  阉了的大公鸡,就不是公鸡了,自然不会像雄性一样好斗,会老老实实吃食长肉,乖顺得很。
  
  这个做法在乡下很盛行。
  
  以至于“阉鸡”与“劁猪”一样,在曾经都是一个很赚钱的行当。
  
  “还是给它们吃得太好了,这才小半年过去,就开始打架了。”
  
  陈凌拄着铁锹皱起眉头,被搞得有点心烦。
  
  以前小时候,他是很喜欢看公鸡打架的,甚至拿着棍子专门把两只大公鸡赶到一起让它们干架。
  
  也有时候会不成功,被公鸡记恨上,路上见了他还会追着啄他。
  
  他从小皮实也不怕这个,拿着棍子或者弹弓就跟公鸡一阵对打,常常弄得一地鸡毛。
  
  但是到现在,换成自家养鸡了,加上去年的,公鸡也是有个六七只的。
  
  而今年的鸡苗长起来的公鸡,现在半岁龄,和大公鸡没啥区别了,加上整天在山上跑,性子异常的野。
  
  现在打架最频繁的就是它们了,专门找着去年的大公鸡首领战斗,被打得凄惨无比还不认输,那气性大的可以。
  
  昨天就打了两场,今天又换其它公鸡上了。
  
  可惜,大公鸡从去年就吃好喝好的,身子骨强健的超乎想象,鸡冠子又大,鸡喙跟铁钩子似的,那大鸡爪子都厚实得快顶它们一个半了,根本不是它们这些后来者能比的,一旦发起威来,那三下五除二就都给干趴下了。
  
  小书亭
  
  地上的鸡毛都在乱飞,鸡血都溅出来了,鸡舍棚子上到处都是斑斑点点的血迹。
  
  “真是欠收拾,这么不老实,那就不留着你捣乱了。”
  
  陈凌抓起这只斗败的公鸡就往家走,心想要是再有不听话的,也懒得费劲去阉鸡,直接炖了吃了。
  
  入秋了,天气也转凉了,用天麻炖两只鸡吃,全家人都补补身子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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