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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贤惠的男人

  第44章 贤惠的男人 (第1/2页)
  
  甘明兰其实是有些嫌弃野猪肉的。
  
  没有煽过的野猪肉,肉质又腥、又柴、还硬。
  
  也就是她这个在末世过了十年苦日子的人,舍不得浪费新鲜的食材。
  
  为了肥仔的乳牙考虑。
  
  她从里面挑了野猪身上最嫩的里脊肉、梅花肉等约莫十斤。
  
  还在神木精华液与狗米草草根汁里,泡了二十四个小时。
  
  最后,这十斤嫩肉就折腾出了不到四斤肉松。
  
  焦香甜咸口的肉松,还残留了一丝丝野猪的猪味儿。
  
  舀一勺进嘴,不需要怎么嚼咀便能在口中化开。
  
  甘明兰决定今后喝米粥的时候,就挖两勺子拌在肥仔的米粥里。
  
  实在是佐粥神器呀!
  
  心里还有些可惜,不方便给便宜男人加餐。
  
  这个便宜男人如今是越发贤惠了。
  
  不仅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做了好几身,针脚细密的衣裳。
  
  还给她和肥仔各做了一顶帷帽遮阳,怕两人被烈日灼伤。
  
  左文康倒不认为,女人只有皮肤白皙才是美。
  
  凤朝好一些贵女,就以小麦色的肌肤为荣。
  
  主要还是这母子俩的肤色过于娇嫩,太阳一晒,就容易脱皮。
  
  他不得不主动操心起两人的皮肤保养问题来。
  
  左文康的巧手除了会做衣裳、配饰。
  
  现在一家四口人脚上穿的草鞋,也是他编的。
  
  每日规定要走五十里路,消耗最快的可不就是脚上的鞋子了么?
  
  他编出来的蒲草鞋。
  
  鞋头微微翘起,就像一只小船,鞋正面为镂空状,还带有整齐的鞋带。
  
  精美得就像是艺术品。
  
  穿在脚上轻便又跟脚。
  
  一双照现在的磨损程度,能穿三个月!
  
  他已经带动了十几个未婚的族弟、侄儿跟他学。
  
  还天天给这些人洗脑:
  
  “咱们如今都指望不上科举出仕了,你们同我一样又没一把子力气,到了边城修城墙可担不起青砖哟!
  
  要是靠干苦力活儿生存,啥时候才能存到娶媳妇儿的银子?
  
  男子汉大丈夫,技多不压身!别觉得这些都是女人才会的手艺!
  
  难道你们在娶媳妇儿之前,衣裳破了就扔,还要花钱去买草鞋穿?
  
  就算是有小娘子愿意嫁给你们,陪着你们吃苦,甚至还会冒着生命危险给你们生儿育女!
  
  那别人都用命相酬了,难道你们只会坐享其成?
  
  贤惠是男人最好的聘礼,不仅小娘子喜欢,今后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和你们亲近......”
  
  边说,他还以自己为例。
  
  别看他以往在外面人五人六的,背地里他可是个贤夫来着。
  
  这个证据,实在是过于强大了!
  
  猪肉西施的美貌与财富,是所有未婚男人娶妻的理想型。
  
  以前,可从来没有人从这个角度和他们聊过家庭分工问题!
  
  他们好似除了读书,家务活儿啥也不会干!
  
  族弟甲喃喃道:
  
  “边城军营里的光棍那么多,未婚的适龄小娘子数量肯定十分有限,我等有什么可以超越这些人的能耐?”
  
  族弟乙忧心忡忡:
  
  “莫说娶妻生子,咱们光养活自己可能都艰难!”
  
  一想到他们要打一辈子光棍,都开始焦虑了起来。
  
  虽然离成年还有两三年时间,但也是很快了呀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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